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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太太和我岳母共同拥有一套房产,我岳母付首付 我太太还贷款。首付是由我大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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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夜魔神
[上海市辖区]
[财产分配]
发表时间:2016-11-7 9:47:02

我太太和我岳母共同拥有一套房产,我岳母付首付 我太太还贷款。首付是由我大舅哥的房子和我岳父岳母在安徽的房子卖掉后得来,现想卖掉这套房子 我大舅哥是否可以分到房产,如可以那比例怎么分配?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按你的表述,我们可以理解为那房产属你太太的婚前财产,如果她们父母兄妹沟通处理后再分钱时,房产的首付款与你没有关系,建议让她们自行解决。

  如这房产是你太太婚后支付按揭款的,对这按揭款你可以主张,这属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姻期间的自然增值部分归女方一方所有,出租获得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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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婚姻法解释三》
执业机构:浙江海之星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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