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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一小伙浴室过夜不成 还做出如此荒唐之事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7-8-5 9:24:22>跟律师谈谈<

8月1日清晨5点多,嘉兴平湖当湖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当湖街道某浴室里面有卖淫嫖娼。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查处,但却并未发现有卖淫嫖娼的情况。

见到报案人陈某后,还没等民警开口询问,陈某就扯开嗓门说,自己是报假警。此时,陈某浑身散发着酒气,想必当天是喝了不少酒。在查看现场后,民警确认陈某存在报假警的行为,于是将陈某带往派出所进行询问。 

那么,陈某究竟要为何报假警呢?

在询问室内,陈某酒醒了一大半,他回忆道,自己当天凌晨4点多去了该浴室,但是由于过了凌晨,工作人员一定要让他出示身份证,可他偏偏没带身份证,就和工作人员争吵了起来。

由于没带身份证,陈某最终没能在这家浴室留宿,临走时,他是一万个不服气,在路边走了没多远,陈某就随手拿出手机报了个假警,目的只为发泄报复。

如此黄唐的理由,让人啼笑皆非。当然,陈某最终也要为自己报假警的行为“买单”。案件事实清楚后,鉴于陈某报假警的事实,民警对他开展了相关法律政策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的严重性,并依法给予陈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小编提醒:勿要因一时自私之利浪费社会公共资源

110报警平台是社会公共资源,乱报警和报假警是浪费公共资源。对于恶意骚扰110报警电话行为,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110报警服务电话是维护治安、服务社会、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具。恶意骚扰110是违法行为,对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和打击。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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