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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隐瞒婚姻 “白富美”被骗550余万元

时间:2016-7-31 12:01:53>跟律师谈谈<

通过婚介所一早便结识的一对男女在相识之初甚少往来,在断了联系后的3年却意外擦出“爱情的火花”。然而,这看似美好的重逢背后,男子朱林(化名)事实上早已成家,女孩吴云(化名)从起初被蒙在鼓里到之后相信朱林会为了自己离婚,被“爱情”冲昏了头的她前前后后汇款给男友上百万元。关系彻底瓦解后,朱林却对上百万元钱款翻脸不认账,吴云为此将朱林夫妇告上法庭。近日,经闵行区法院审理,最终判决朱林夫妇返还吴云550余万元。

2006年,吴云与朱林就通过婚介所的介绍结识了,两人相识之初来往较少。但到了2009年5月,朱林又主动联系吴云,其后两人来往变得密切,两个月后便确立了恋爱关系。但事实上,根据事后了解,朱林在与吴云确立恋爱关系前,已于一年前与女子徐华(化名)结婚,朱林为此向吴云隐瞒了已结婚的事实,并在其后的几年间陆续以还房屋贷款等多种理由向其索要上百万元钱款,并对此翻脸不认账。一气之下,吴云将朱林及其妻子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朱林夫妇辩称,吴云与朱林在相识之初不过泛泛之交,在2006年至2009年之间基本不来往,这说明双方相识之后连恋爱的前提都没有。此后因为有商业上的合作,朱林才又开始与吴云交往,双方除了商业伙伴,不存在其他关系。而吴云提供的证据中也无法证明其与朱林建立了恋爱关系,不存在欺骗的过程。所谓的上百万元欠款也是因为吴云与朱林进行商业合作而支付的钱款,有个人付给公司的、公司付给公司的,与直接支付不相关。就此认为吴云的诉请与事实不符,请求法院驳回吴云的诉请。

法院通过查明吴云与朱林之间的通讯短信发现,两人绝非单纯的商业合作关系,而吴云也并非从始至终被朱林已结婚的事实所骗。早在2011年初,吴云就已知晓朱林已结婚的事实。2011年2月2日,吴云发短信给朱林,“你不和我结婚,我也不办公司了,到现在还不想和我去登记,肯定和徐华还没离婚!”,朱林对此回复“好,我答应。”2011年2月23日,在吴云爱的告白下,朱林曾发短信又答应吴云“二人一起去东京好好过吧”。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吴云与朱林经婚介所介绍相识后,朱林在与徐华登记结婚后又主动与吴云联系,并以恋爱为名与原告交往,以获取原告资金,在吴云发现朱林已婚情况下,以希望与其登记结婚、二人去东京好好生活为由,不断诱使吴云将巨额资金交付自己。而吴云本身在发现被告朱林已婚后应当醒悟,但其置社会公序良俗于不顾,仍对朱林所称和其去东京好好生活抱有幻想,以致自己巨额资金至朱林处后果的发生。最终,法院作出判决,朱林、徐华应返还吴云550余万元。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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