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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如何处理房产 七旬老大爷将六旬妻子告上法庭

时间:2016-8-21 11:00:25>跟律师谈谈<

大女儿、外孙女相继因病去世,留下了三处房产,年迈的外公、外婆对房产如何处理,究竟是给儿子还是给女儿,未能达成一致,引发一场纠纷。再加上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七旬外公将六旬外婆告上了法庭,试图通过诉讼确定自己所继承的产权份额。8月11日,衢州柯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特殊案件的判决生效。8月12日,陈大爷夫妇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纠纷了了,老两口的心结也终于解开了。

悲伤过后留下纠纷

陈大爷与余老太是夫妻俩,2010年,他们的大女儿因为家族遗传风湿性心脏病去世,留下一个刚满7岁的女儿小晴(化名),以及三处房产。

大女儿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或遗赠协议,陈大爷与余老太以及外孙女小晴共同继承了大女儿的三处房产,陈大爷夫妻俩成为外孙女小晴的监护人,并继续抚养外孙女。

不幸的是,2013年小晴也因家族遗传风湿性心脏病突发死亡,死亡时也没有留下遗嘱。大女儿生前并未与小晴的生父结婚,对小晴生父信息也严格保密。

陈大爷夫妻俩没有找到有关小晴亲生父亲的任何线索,孩子从出生到死亡,也未见有称小晴亲生父亲出现。不久,小晴的遗体被火化。

2014年以来,陈大爷夫妻俩对如何处置大女儿留下的房产,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今年3月,陈大爷将妻子告上法庭称,自己系小晴的外祖父,小晴死亡后,其遗产没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他与妻子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以及小晴生前的监护人、抚养人,对小晴的遗产依法应当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利,现被告实际占用上述三处房产,对原告的要求一直不予理会,其行为已经损害了原告的继承权利。

法院判决解开心结

法院认为,根据我国的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小晴去世时年仅10岁,没有配偶和子女,其遗产依法应当由父母继承。然而小晴母亲先于小晴死亡,因此小晴的遗产应当由其父亲继承。但是本案中,没有生父的信息,无法确认小晴生父究竟是谁。而且即便有人自称是小晴的生父,由于小晴的遗体已经于2013年火化,也无法进行亲子鉴定。

最终,法院基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从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的角度出发,依法判决这三处房产中属于小晴的财产份额由其外公外婆共同继承。两位老人说,他们担心自己百年之后,健在的儿女可能会因为遗产处置引发纠纷,通过诉讼,现在就为他们把问题解决了,也彻底解开了老两口的一个心结。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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