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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保证保险试点范围今起扩至全国海关,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

时间:2018-11-1 16:57:13>跟律师谈谈<

    继9月1日起在上海等全国十家地方海关启动试点后,关税保证保险试点今日(11月1日)起扩大到全国海关。

  11月31日,海关总署网站发布公告称,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银保监会决定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开展以《关税保证保险单》作为税款类担保的关税保证保险改革试点。该公告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所谓关税保证保险,是由保险公司为进出口企业向海关直接提供关税保证保险。关税保证保险是海关创新担保方式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海关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的一项创新措施,实施“一次申报、分步处置”的有力保证。关税保证保险一方面为企业进一步缩短通关时间,提高贸易效率,同时降本增效,尤其是降低融资成本和资金占用成本;另一方面,海关在这一模式下如遇企业欠税情形,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从而保障税收安全。

  根据公告,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及以上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可适用关税保证保险通关业务模式。

  据了解,本次海关总署除了扩大试点范围,还与人保财险等试点保险公司实现了系统对接直连。进口企业在人保财险等试点保险公司出具保单后,保单信息将自动传输至海关核心系统,实现保单备案、使用、核销、发起索偿通知等流程全部线上化。进口企业可在海关“单一窗口”办理流程中选择关税保证保险担保模式,在线选择关税担保报关,从而显著提升担保效率。

  人保财险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自9月1日海关总署启动关税保证保险试点工作以来,人保财险在前期试点阶段已承保业务469笔,为128家企业释放了合计7.18亿元的保证金,保障范围覆盖全部十家试点直属海关,在确保海关税款绝对安全的同时,切实提升了企业的通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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