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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保姆受伤索赔案二审 新伤还是旧伤成庭辩焦点

时间:2018-12-7 20:03:14>跟律师谈谈<

年过六旬的保姆刚到雇主家就“受伤”了,要求雇主赔偿8.8万余元。雇主觉得很冤,认为对方隐瞒年龄且满身旧疾,是故意来“碰瓷”骗钱的。昨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六旬保姆受伤索赔案”二审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双方围绕保姆真实年龄、其伤为新伤还是旧伤等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

由于尚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昨日法院没有作出判决。

事件闪回

一审判决雇主担责40%保姆担责60%

案中雇主是家住沙坪坝区大学城的余婆婆。据余婆婆介绍,她的老伴近年多病,一直请保姆在照顾。去年7月初,家中保姆要辞工,急需新保姆。7月17日,余婆婆一家通过家政服务公司介绍,找到了北碚一名“62岁”的女保姆陈芙丽(化名)。随后余婆婆一家联系上陈芙丽,7月19日,余婆婆女婿专门开车把陈芙丽接了过来。

“保姆到家第一天,我们都不会让她做事,而是给她做示范,教她怎么照顾老人。”余婆婆的女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没想到7月22日一大早,陈芙丽称前一晚在照顾余婆婆老伴翻身时受伤了,腰杆痛得很。我们当即就给她女儿打了电话,然后送她去了医院。”医院诊断,陈芙丽腰椎骨折了。

后陈芙丽及其家人一纸诉状将余婆婆一家告上法庭,要求余婆婆一家承担其治疗及其他各种费用,共计8.8万余元。

此事发生后,由于暴露出保姆行业的管理规范等问题,央视等全国各大媒体先后进行了报道,引发广泛关注。

2017年10月27日,此案第一次开庭。今年10月,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保姆与雇主之间存在劳务关系,保姆工作受伤,按照过错责任比例,雇主承担40%责任,赔偿保姆35422.13元;保姆明知自己年龄较大、存在旧疾,仍前往雇主家中从事护理工作,属于自冒风险,判定其承担60%责任。

法院认为,余婆婆从中介处获取保姆陈芙丽的信息后,未按之前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规定,与保姆、中介公司再签三方合同,而是直接与其建立联系,因此,中介不承担责任。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不服,上诉至市一中院。

辩论焦点

1、伤情 保姆的伤是新伤还是旧伤?

提起受伤这事,陈芙丽觉得很委屈。她说,那天到余家后,余婆婆就教了她怎么照顾老人。去年7月21日早上,她还推老人下楼去耍,9点多钟才回来;中午也没休息,煮了午饭,炖了鸡汤,下午一起聊天,相处还算愉快。因为老人瘫痪完全不能自理,所以晚上要给他翻几次身。22日零点左右,她和余婆婆一起替老人翻了身。凌晨两点,老人一直在哼,她叫了余婆婆但未果,于是独自起身为老人翻身,一下就把腰杆扭到了。当时她很不舒服,第二天一早就告知了余婆婆。余婆婆拿了药给她擦,但没有效果,于是给她女儿打了电话,将她送到了医院。后经检查是腰1椎压缩性骨折。对方开始态度积极,后来又反悔。

对于陈芙丽的伤,其诉讼代理人表示,有证人能证明陈芙丽在去余婆婆家前,不存在腰部骨折的现象。陈芙丽在一审中举示的证据“聊天记录照片”,通过余婆婆与陈芙丽之女的微信聊天对话内容可以证明,陈芙丽受伤后,余婆婆安排将其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且支付了1万元的医疗费。从余婆婆及其家属的行为,能推断为余婆婆和保姆陈芙丽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的事实,否则不会送往医院治疗及支付医疗费。

而余婆婆及其代理人认为,陈芙丽的腰1椎压缩性骨折形成时间,是本案最大争议焦点,但对方一审没有提交有力证据证明其受伤系在雇主家形成,且在雇主家不是其受伤的唯一时间点,多项证据显示其到雇主家之前便腰疼。

余婆婆的诉讼代理人易良明认为,根据骨科和放射科医生的经验,骨折在一定时间段内均可诊断为新鲜骨折,因此不能认定陈芙丽的伤就是在雇主家造成的。

2、年龄 保姆到底是62岁还是68岁?

“我们当时是想请个50多岁的保姆,62岁其实年龄偏大,但当时确实太急了,没办法才请她,没想到就发生了这样的事。”说起这事,余婆婆非常后悔。

据余婆婆称,到医院后,陈芙丽检查出腰1椎压缩性骨折,且还有一身旧疾,如骨质疏松、退行性病变等。

“保姆才来一天,就自称腰杆闪了,我觉得她是‘假闪腰,真碰瓷’。”余婆婆称,自己和家人垫付了1万元医药费,但医院治疗要3万余元,陈芙丽家人要他们继续支付余下所有费用,他们觉得对方在“碰瓷”,拒绝了。10月15日,便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直到收到传票那一刻,我才发现陈芙丽隐瞒了年龄,不是62岁,而是68岁。”余婆婆的女婿说,陈芙丽隐瞒病情,还隐瞒年龄,不是“碰瓷”是什么。

对于年龄,陈芙丽解释:“我绝对没有隐瞒年龄,就是62岁。”她说,她是北碚区金刀峡镇永安村2队的人,而6队有人和她同名同姓,当年登记户口时把两人的年龄搞反了,“我们是农村人,不用去正式单位上班,觉得年龄不重要,搞错了就搞错了,也没想到改过来。”

昨日二审时,陈芙丽没有到庭。由于其身份证和病历年龄不统一,面对法官“以哪个年龄为准”的询问,其诉讼代理人表示,不再争论具体年龄,就以身份证上的68岁为准。

但对此,余婆婆的诉讼代理人易良明却很看重:“68岁了,已近古稀之年,还去当保姆照顾别人?这简直是开玩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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