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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群男子酒后打路人 后又伤警

时间:2015-1-20 14:20:20>跟律师谈谈<

一群男子在东莞市厚街镇南五商业街凌晨喝酒后,在路上无故殴打两名行人,后更将前来处理的一名民警和两名辅警打伤。民警不得已三次鸣枪示警,仍被对方用石头、铁棍等继续攻击。后公安机关支援人员赶到,把闹事男子全部抓获。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涉案六名男子有期徒刑从一年三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

  2014年7月19日晚上,时年25岁的云南男子阿新邀请阿文、阿光、阿海、阿强、阿祥等约20人,在厚街镇南五村太空城网吧前面的一家饭店里吃饭喝酒,为其女友庆祝生日。次日零时30分许,阿光、阿海、阿新等人酒后无故对路边行人毛某、李某进行殴打,将二人打倒在地。公安机关接报后,指派一名民警带着三名辅警赶至现场处理。

  民警等人到场后,看到约20多名男子和5名南五警区的辅警。那群男子身上酒味很大,并有些站立不稳。他们围着辅警,并对其中一名辅警拉扯,情绪激动。还有一名男子躺在地上说被打了。民警遂上前表明身份,劝说众人冷静。但该群醉酒男子不听,拿着铁棍、砖头、凳子准备上前打辅警,并向民警等人砸砖头、凳子。阿文等人不顾劝阻,起哄吵闹,并持石头、钢管等工具攻击公安人员,致该民警和其中两名辅警多处受伤。

  民警先是口头警告,后三次鸣枪示警,但对方仍不停止攻击。民警不得已开枪击中阿康的大腿。随后,前来支援的民警赶到现场,将阿文等人抓获归案。

  经法医鉴定,该民警及两名辅警所受损伤均为轻微伤。法院经审理认为,阿文等人结伙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阿文等人有期徒刑,其中阿强、阿祥有期徒刑均为一年三个月,阿文、阿光、阿新均为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阿海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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