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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个店做了3天,口头事先是约定做到年底,因家事原因今天不能上班,老板不能理解,我不想做了,怎么辞工结算工钱?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建议你与老板沟通协商处理,如老板不肯,因你尚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告诉用人单位即可。老板应该结清你的工资,如老板不配合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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