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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打工,突发疾病住院,公司是否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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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山西太原市]
[工伤赔偿]
发表时间:2014-5-19 16:24:50

你好,我有一亲戚在一私人公司打工。在工作中突发脑梗住院,请问他老板该负责吗、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亲戚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期间,所在公司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发放工资,经治疗康复的,不属于工伤,公司与工伤社保机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如你亲戚突发脑梗塞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应当按照工伤标准予以赔偿。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项、第()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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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工伤保险条例
执业机构: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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