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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肇事人赔偿之后还有工伤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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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吉林长春市]
[工伤赔偿]
发表时间:2014-10-27 16:32:12

我有个朋友,早上上班的路上骑自行车转弯,刚好前面有辆小轿车开来,刹车避不及自行车倒了,他也摔伤了。司机把他送到医院说是会根据情况赔偿的。他现在在医院,脚受伤打石膏一个月左右,那这样还有工伤赔偿吗?

律师解答
[北京北京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交通人损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根据你说的情况分析:1、上下班途中受伤如果是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属于工伤范围,如果是自己的原因造成受伤的就不能认定为工伤。是工伤的,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工伤赔偿。2、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要报警处理,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受害者可以找肇事者协商相关的赔偿。3、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属于工伤范围的职工可同时主张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给付,但其最终所获得的赔偿或补偿,以实际损失为限。你朋友如果两者都符合的,可以先要求司机赔偿,不足部分再以单位补足。但是两者的赔偿数额不能超过实际损失。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项、第()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我国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辅助器具、丧葬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死亡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律师费等。根据你说的情况后面几项赔偿项目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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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工伤保险条例
执业机构: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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