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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我可以向原店主要求支付房租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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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黑龙江哈尔滨市]
[合同纠纷]
发表时间:2014-12-16 13:36:56

你好,凌律师,我于2014年8月份在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承兑一个店面,当时合同约定,兑店费包括剩余房租到2014年12月30日。2014年11月中旬我接到房主电话,让缴纳下年度房屋租金时,我才知道,店面到2014年11月30日房租就到期了。这种情况,算不算原店主合同违约,我能否主张所有剩余一个月的房租及违约金。

律师解答
赵健律师
[北京市辖区]

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原店主隐瞒房租到期事实,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双方协商解决问题,如其愿意给付房租至12月底,则合同可以继续落实履行。当然,类似你这种情况,一般是误解所产生。房东与原店主的说法可能会有所差异,弄清楚相关情况,如有疑问,可以来电详询。根据《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对合同产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找第三人调解、找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合同争议又称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对合同订立、履行等相关内容及则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所产生的各种纠纷。对于合同争议,要注意以下问题:1、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发生的争议,均应包括在合同争议之内。2、合同当事人对合同订立所产生的争议主要是对合同的成立与否所产生的意见分歧;3、当事人对履行合同的情况产生的争议,一般是指对合同是否已经履行或者是否按合同约定履行产生的分歧;5、对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后果的争议,一般是指对没有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责任由哪一方承担或者如何承担产生的分歧。6、合同签订后,当事人之间因各种客观情况或者主观原因发生的合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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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合同法
执业机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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