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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东,租赁合同签订的5年,价格也是都定好的。第三年房客要求降价原因是经营效益不好,不然就不租了。我看在她租5年的份上就按她的心意原价上降了7000,今年房客生意好了又开个分店,我说你生意好了就涨2000,她不愿意说现在旁边的房价都降了,我要涨就不续租了。这是我在外地时,电话中说的,一星期回到当地后,我按原价续租,房客却有找好房子不租了,请问房客这样做违约了吗?我是否该退换她的押金呢?还有2年才到期合同。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好,当初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没有写明租客如果提起解除合同需要提起一个月通知房东,或者由于租客的原因而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押金不予退还等相关条款的约定呢?如果有类似的条款,那么租客在没有提起通知你的情况下,擅自终止合同的履行,他构成了违约,你也无须退还他的押金,另外还能要求他支付相关的违约金。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云法律网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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