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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亲戚家有两个子女,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其中妹妹有先天残疾。在成年以后,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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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人在江湖
[辽宁沈阳市]
[继承问题]
发表时间:2013-7-29 16:01:01

有个亲戚家有两个子女,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其中妹妹有先天残疾。在成年以后,父母先后走了,留下一大笔遗产。哥哥霸占了大部分的遗产,只留给妹妹一小部分。妹妹不服,认为男女有平等的继承权,且自己有先天残疾,应分到更多的遗产,这有没有道理呀,如果起诉到法院会得到支持吗?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妹妹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律支持。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根据本案的情况,继承人只有哥哥和妹妹两人。《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因此,本案的遗产有哥哥和妹妹两人继承,又因为妹妹有先天残疾,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所以法院判决本案时会适当照顾妹妹的情况多分一些财产给她大约会在60%到70%左右。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哥哥这种擅自霸占大部分遗产的行为虽然不当,但不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法院可以酌情对其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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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继承法》
执业机构: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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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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