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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要把一套商品房过户给儿子如何办理手续?缴纳多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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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234234fgheb
[河南郑州市]
[继承问题]
发表时间:2013-3-19 8:39:33

父亲要把一套商品房过户给儿子如何办理手续?缴纳多少费用?谢谢杭州法律咨询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可以用赠与或立遗嘱方式将财产过户到你儿子名下,一般需要先办理公证,然后过户,详情请咨询房管部门。如果你儿子满足购房条件,可立即办理赠与公证和过户。下面是需要缴纳的费用参考:赠与买方名下无房产(父母赠与给子女、姐姐赠与给弟弟等)情况下:费用为:1、90m2契税=评估价1% 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评估费=评估价3%0 交易费=6元/m2测绘费=1.36元/m2 登记费=90元;2、90m2以上144m2一下契税=评估价1.5% 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评估费=评估价3%0 交易费=6元/m2 测绘费=1.36元/m2 登记费=90元3、144m2以上契税=评估价3% 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评估费=评估价3%0 交易费=6元/m2 测绘费=1.36元/m2 登记费=90元。赠与买方名下有房产:1、无论多大面积契税=评估价3% 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评估费=评估价3%0 交易费=6元/m2测绘费=1.36元/m2 登记费=90元。要注意国家的二套房政策,现在即使你将房屋过户给儿子,以后买房也会按照二套房政策对待。根据相关税收法律规定,赠与可免营业税,但需要缴纳契税(1-3%,依当地规定)和印花税(万分之五)。另赠与房产在今后转让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至于办证前是否可以变更,请详询当地房管登记部门和税务部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1)离婚财产分割;(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除此以外,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需要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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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执业机构:上海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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