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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1000元,要债一年,2014年7月6号,直接联系不上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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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福建福州市]
[债务纠纷]
发表时间:2014-7-6 17:33:38

于2014年1月28日网上转账1000元给他(有转账的短信),在1年的时间中,有过间断的要债,都是各种理由推脱(有短信证据)。于2014年7月6号刚联系上,说等会看。下午打过去就屏蔽了,QQ微信等都删除了联系人。这个情况民事诉讼会成功吗?得给这种人一点教训。大概费用会是多少。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欠你1000元钱,你有相关证据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胜诉几率很大。建议你准备好相关证据,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制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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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民事诉讼法
执业机构: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7-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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