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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9日我的车在高速公路上被一辆租赁公司的车追尾了,交警定它负全责,3月20日车才修完,保险公司不给结账,我想起诉它,请问交通事故赔偿跟物权法里面那条对我有帮助?非常感谢你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交通人损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按照侵权责任法起诉即可。《侵权责任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另外,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两种,一种是简易程序,另一种是一般程序。(一)简易程序:1、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的轻微、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适用简易程序;2、执勤民警使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表》处理的交通事故,可适用简易程序;3、当事人根据快速处理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现场后,经事故科(组)确认无误的,可适用简易程序。(二)一般程序:对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交通事故,及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应使用一般程序处理。调查取证,责任认定,行政处罚,损害赔偿调解,办案人员应按规定对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调解。经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损害赔偿协议的,由办案人员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经两次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损害赔偿协议的,办案人员制作《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由各方当事人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既然对方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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