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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收取伙食费是正常的,你亲戚被拘留后,拘留所有义务提供基本的饮食,保障其生活安全,费用由国家承担,浙江省暂时无相关规定,不过参照一些省份的标准,一般都会收取每人每天10元以下的伙食费用,拘留所再度或者过度收取费用是违法的,可以申请返还,拒不返还的可以向监管机构进行投诉、举报。我国《拘留所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而相关通知表明:公安机关对行政拘留期间的行政拘留人员可收取伙食费,伙食费标准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10元。各市物价局、财政局根据本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水平,具体确定当地拘留所的收费标准,并报省计委、财政厅备案。浙江省暂时并无相关明文规定,不过参照孙杨事件,每天缴纳8元伙食费用,拘留所是可以收取10元以下的伙食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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