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1月23日由卡普卡升金卡,银行24日新制卡片发出,并以短信形式发出快递单号,11月29还未收到卡片,根据单号上网查询,发现卡片已于11月26日被签收,往银行打电话查询被告知需打快递人工查询,查询结果卡片发到所谓的分行,非本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签收人本人不认识,打电话进行投诉,协商结果未收到卡片银行方进行挂失,手里原卡片也失效,银行重新补寄新卡,12月2日新卡片发出,单号以短信形式发送到我手机上,12月7日本人上网进行查询,结果显示已于上午被签收,但本人仍然未收到卡片,给送快递人员打电话,才知道卡片跟上次一样邮寄到上次的地址,所以打电话进行投诉,回访人员打电话只会赔礼道歉,说重新补寄,我要求银行合理补偿电话费,银行反拒绝,说补偿10000积分,我觉得不合理,并且对银行这种不付责任行为表示不认同,想质询银行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欺诈顾客,本人对于他们口头所说的安全性表示质疑,并对未签收的卡片安全性表示怀疑,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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