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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女方因为怀孕受到伤害能否要求男方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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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福建三明市]
[其他问题]
发表时间:2014-11-17 16:31:43

你好 我有一个表姐 已经成年了 她与她男朋友未婚先孕,后她去医院做流产,加上她身体素质本来就很差,引发了很多并发症,医生就很明确的告诉她不能再怀孕 生育会威胁生命,现在是他男朋友明知这个情况,但是还是和我表姐发生了关系,并且在6个月的时候,才去做流产,她的男友还一直想叫她生下来,最后是医生明确表示是不能生的,然后现在她做了流产情况很严重,已在重症监护室待了好几天,她的男友并没有现身,想逃避责任,现在住院费用非常的高,请问,这可以追究男方的责任吗?

律师解答
陈强律师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据你所说的情况来看,你表姐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你表姐重症结果系男方共同造成,在司法实践中,甚至有的法院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建议及时与男方沟通解决问题,不能协商解决,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或者侵权诉讼。如有疑问,可以来电详询。《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七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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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侵权责任法
执业机构: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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