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按照法律规定,公民是有改名权的,可以提供相关材料,要求公安机关予以办理,不予办理的要求出具书面说明,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如有必要,可以采取诉讼措施。有疑问可以来电详询。《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欢迎 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云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