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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扮富二代与女网友发生关系后顺走其财物

时间:2014-7-8 10:15:06>跟律师谈谈<

  曹华今年24岁,是一名木工。赋闲时,心浮气躁的他一直在琢磨一件事:该怎么做,才可以不用花太多时间、精力和金钱就能财色兼收。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他先扮成容易获得“鱼儿”信任的女性,在网上“钓”到想用身体赚“快”钱的女网友,再以“富二代”男“客人”的身份和“上钩的鱼儿”见面、过夜、偷走对方随身的财物。他深信,出于要保护声誉的考虑,即便“鱼儿”吃了亏,也不会报警抓他……

  6月21日中午,曹华用“婷婷”这个昵称,把28岁的郭琴(化名)加成了“陌陌好友”。得知对方急需用钱,曹华便谎称可以给其介绍一个富二代,一晚能赚3000元,并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

  “这是那个客人的手机号,你给他打电话时,就说是‘婷婷’介绍的。”曹华说。

  当日晚上,曹华接到了郭琴的电话,两人相约在乌市幸福路见面。聊了一会儿天,又在乌市大湾北路附近的一家宾馆发生了关系。

  6月22日一早,郭琴被床边发出的响声吵醒了,睡眼惺忪的她看到曹华正朝房间门口走去。“你还没把钱给我呢!”她赶紧说。

  “我现在下去取钱。”说完,曹华拎上放在房间门口的郭琴的挎包扬长而去。

  见曹华拎走了挎包,郭琴越想越不对劲。头天晚上,她把挎包放在床头柜上。临睡前,她还接受了曹华“把脖子上的玉坠摘下来,别弄丢了”的提醒,把玉坠放进了包里。包里除了玉坠,还有两部手机、400元现金和3张银行卡,这些财物价值6000余元……郭琴赶紧离开了宾馆,办理了银行卡挂失手续及补办了新的手机卡。

  22日12时许,一番挣扎和思量后,郭琴决定报警。

  郭琴对乌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幸福路派出所责任区刑警队办案民警说,一个月前,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婷婷”的女网友,得知她还没有男友,“婷婷”就给她介绍了一个“富二代”。6月21日,她和“富二代”第一次见面,在聊天过程中,“富二代”趁她不注意,偷走了她的挎包。

  “当我们要求查看她和‘婷婷’的聊天记录时,她拒绝了,我们怀疑,她对案情有所隐瞒。”7月4日,办案民警说,后经民警做思想工作,郭琴才吞吞吐吐地道出了真实的前因始末。

  一小时后,郭琴又给民警提供了另一条线索——贪得无厌的曹华还妄图盗取她银行卡里的积蓄!

  原来,担心和亲友失联,郭琴把补办好的新手机卡插进了一部旧手机。22日14时许,她收到了一条妈妈发来的短信,短信内容竟是她其中一张银行卡的密码!

  “他居然冒充我给我妈妈发要密码的短信,实在太可恶!”郭琴说。

  民警们了解到,曹华一直没办理退房手续,通过对他种种行为的分析,警方认为,他是一个贪财的人,应该会为了拿回200元押金重返宾馆。于是,警方在宾馆周边加强了警力部署。22日19时许,曹华走进了民警们的视线,不等他在宾馆前台办理完退房手续拿回押金,民警就将其抓获。随后,在曹华的住所内,民警找到了郭琴的玉坠和一部手机。

  目前,因涉嫌盗窃,曹华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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