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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西院邻居因为门前一块地方闹得不愉快,他家占了我家走道的地方,不让我家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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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黑龙江哈尔滨市]
[其他问题]
发表时间:2015-9-2 16:24:15

跟我家西院邻居因为门前一块地方闹得不愉快,他家占了我家走道的地方,不让我家走赌上了,但是土地办给我家出了证明说他家超出18米,不属于他家的,可村里一直商量他家给让出他家一直不让,村里一直不敢动,就这样一直将着,他总是一直咬着别人家也超别人家扒我也扒,现在村里也不敢动他,我一往村里打电话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推,现在电话都不敢接了,这样情况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张敏律师
[浙江金华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邻里之间应当相互理解,团结互助,如果与对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一般来说,法院会予以调解,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补偿费用。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我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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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浙江维知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9-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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