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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空置房屋的取暖费要收吗?如何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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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北京市辖区]
[其他问题]
发表时间:2013-12-25 8:53:29

我在北京的一套房,因为每到冬季我就会去三亚度假,所以房子的暖气基本上不开,还要交取暖费吗?空置房屋取暖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如果是统一供暖的,由于小区住户利益被捆绑在一起,供暖公司通常统一收费,不过有些地方规定,不使用供暖设备的公司只需交纳供暖费的20%。关于供暖费,有以下问题要注意:一、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二、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三、一般不同地方的暖气费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有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和以年为单位。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根据北京市的相关规定,2013北京供暖费标准及缴纳方式为:1.用户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的,由合同约定的交费人支付采暖费。未签订合同,由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支付采暖费。采暖费由用户所在单位负担的,单位应当负担。2.采暖用户为维护自身权益,对供热单位的服务监督,应签订书面供热采暖合同。如果供暖合同对缴费时间有约定的,应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收取;在本市推行的供热采暖示范合同中,约定了采暖费缴费时间是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用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用热合同的,按事实供热采暖合同关系,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交纳采暖费)3.如果供暖合同对缴费地点有约定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没有签订供暖合同或者供暖合同对缴费地点没有约定的,采暖用户应主动在缴费期限内到供暖单位指定的地点缴费。(任何采暖用户不得以供暖单位未主动收取或未上门收取为借口拒绝或迟延缴纳供暖费)。4.具体价格和规定可以到相关政府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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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北京市供暖相关规定
执业机构:浙江扬理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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