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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被强迫购物(珠宝店买了付耳环),回国后和旅行社交涉,同意退货退款。货完好无损退回, 后回复可全额退款 。可是拿到的退款并非全额 问旅行社说扣除的是5%的手续费 请问合理吗?是否可投诉,请律师明鉴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对于扣除手续费的,如果在合理手续费用内的,是合理的。但是对方既然有全额退款的说明,就不应当扣除手续费用,当然,因为你的涉及到香港那边的法律是否允许这样做,如是允许的,对方的扣除手续费用的行为是合法的,一般是难以起诉或者维权的。你可以投诉,但是要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者消协投诉。建议与卖方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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