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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经销商那边拿货,现在客户要求退货,经销商不退,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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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辽宁沈阳市]
[其他问题]
发表时间:2014-11-8 9:33:04

本人在经销商处拿的摄像头 给一家私人住户安装 我赚中间差价 现在产品出现问题 并且在保修期内 经销商答应给解决 但是顾客闲麻烦 要求退货 经销商不给我退 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陈思律师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如确实因为质量或者安装等方面有问题的,客户有权要求退换,作为经销商应当对其出售的商品质量负责,甚至可以向生产商要求负责,建议与经销商协商,说明法律规定,并及时与客户沟通,尽快解决问题。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针对不同的产品,国家还作了一些具体规定,如自行车、电视机、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农业机械产品、移动电话机、固定电话机、微型计算机等采用“三包”政策。“三包”规定,即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三包,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理的时间;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对于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在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不实行三包,但可实行收费修理。但你购买的是床上用品,不适用“三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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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执业机构: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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