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有关房产债务方面的问题,背景是这样的,我有一住房,房主是老婆婆,老婆婆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我老公),小儿子,我们两家各有一女儿,我老公也就是我老婆婆大儿子2012年年头病故,老婆婆小儿子也就是我老公弟弟(小叔子),99年后至2014年长年居住在外地,只留他的女儿与我们一家还有我老婆婆居住一起,小叔子女儿2012年结婚成家搬出,目前生有一女婴儿,同时在2012年至目前,在外赌博欠债,借高利贷200余万元,现在小叔子为了还债,回来跟我说要卖掉现在我们住的房子,我们是2014年6月份得知小叔子女儿在外欠高利贷一事,自从那时起,就不断的有高利贷上门堵门威胁骚扰我跟我女儿的正常生活,期间我们一直强调欠你们钱的当事人不住这了,但是高利贷不管,只说欠钱人户口在这,就长期来骚扰我跟女儿,报警110也没用,这种情况持续4个月了,对我跟我女儿的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期间小叔子女儿一度未曾露面,而小叔子也自称找不到他女儿,并且期间没有主动报警请求警察帮助寻找女儿,这其中疑点不得而知,并且一个劲的说必须要卖房还债,经过长期矛盾积累与商谈,最终我逼不得已与小叔子跟老婆婆达成卖房共识,房子三室一厅,客厅、我们住的房间和一小房间、厨房、厕所在我老公未去世时由我一力承担装潢,商谈结果是所卖款项三分之二归我,并于公证处公证,公证后一月有余,今天,小叔子方提出要把她女儿生的小孩户口迁进我们户口中,目的在于分钱时可以多分得一份,并且现在我有一个顾虑,就是到时卖房的款,是通过银行卡汇款的形式,直接打到户主,也就是我老婆婆的卡中,我们家目前,关系非常僵化,为了这个事,这个小儿子跟老婆婆是一条战线的,我的顾虑就是,万一到时房子卖了,所有的钱都打到我老婆婆卡中,到时他们在编一个借口说钱已经还债,后面会慢慢还给我之类的话,那我岂不是我一分钱拿不到,遥遥无期的等待?这不是被人卖了?所以现在我想咨询律师以下几个问题:
1、在公证后,小叔子提出让他女儿的小孩户口迁进来,想多增加一个名额来分这个卖房的钱,从法律角度出发是否成立?
2、小叔子女儿自己在外面欠高利贷巨款,并且对方在知情的情况下,未曾主动报警,请求警方协助寻找他的女儿,而一味的逼我卖存在我一份的共同财产,在法律角度上,是否正当?我能有什么方法维护属于我的一部分财产?
3、卖房后,卖房的款项,如果我不想购房者将买房的款项打到身为户主的老婆婆的银行卡中,也为了能确保我能平安顺利的得到属于我自己的一部分卖房款,在法律规定上,我有没有其他的途径操作?